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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结婚骗万元礼金潜逃两年后归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3-14 08:23:55
本网讯(通讯员 苏剑宇)
结婚本是美好的事情,然而就是有些人为谋取不义之财,竟想到借结婚为由诈骗聘金。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汪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28日,被告人汪英伙同小李(绰号“小八妹”)从浙江省衢州市到铅山县鹅湖镇江村。当晚,被告人汪英和小李住在铅山县鹅湖镇蔡国化(绰号“华仔”)家中,小李和被告人汪英商议由汪英与当地的未婚青年假结婚,骗取聘礼后趁机逃走。29日,被告人汪英和小李在蔡国华、董保香的介绍下,与铅山县鹅湖镇江村村的村民徐新军见面谈论聘礼及结婚之事。30日上午,徐新军在家中付给被告人汪英16000元聘金,被告人汪英答应嫁给徐新军,并同徐新军到铅山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未果。5月1日上午,被告人汪英趁徐新军外出做事之机,逃离徐新军家。 案发后,被告人汪英于2011年9月22日到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樟潭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投案自首,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当综合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及退赃情况等因素,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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