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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二人非法挖沙致林地损失面积12亩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14 08:35:11
本网讯(梁邦生)
被告人程勇与被告人王曾文系表叔侄关系,2011年初,被告人王曾文在蓝山县排田村露天采挖冲洗泥沙,由于资金和人手不够,便请其表叔程勇以入股的方式参与经营管理。2013年2月,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程勇、王曾文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15000元、20000元。
被告人程勇、王曾文伙同他人在没有办理林地许可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蓝山县排田村河道上游一沙场露天采挖冲洗泥沙,直接将大量泥沙污水排放到河里,致下游河道被淤泥堵塞,造成该村水稻等农作物严重减产,甚至部分农田失收,鱼塘绝收,严重影响到村民的生活用水。同时,经查明,被告人程勇、王曾文挖沙场地属商品林地。经鉴定,因非法挖沙造成林地损失面积达12亩。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勇、王曾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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