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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3-14 15:12:45
今年以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内容实施的新举措,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挽救滑向犯罪深渊的未成年人。
该院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出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细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从指导方针、工作方式等方面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特别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告知范围、讯问方式、案件审查、帮教方案等做出了专门规定,有利于各诉讼阶段帮教工作的有效衔接。 同时,建立了非羁押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该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并进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以尽可能地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羁押。对被取保候审风险较低的尽量不捕,对在校学生,情节轻微,且有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一般建议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同时,加强对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或脱逃,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此外,该院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咨询,指派或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符合规定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该院将利用派驻检察室全面了解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情况,并通过与其本人及其家属进行谈话了解其委托辩护人情况。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及时通知该院未检部门,由未检部门督促公安机关或自行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从而使未成年人能够及时、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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