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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检察院三方面入手促节约型检察机关建设
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3-03-15 09:17:52


    近日,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财务、车辆、办公设施等管理制度,坚持从三方面入手严控各项公用经费支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着力推进节约型检察机关建设。

    该院坚持从公用经费开支审批入手,狠抓公务经费管理。对各项公务经费开支实行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品、公务车辆维修和加油等定点刷卡消费,干警因公出差或加班误餐事前申报等制度,细化了各项经费使用范围、使用标准和报账程序等细节性内容,在确保各项刚性支出的同时,对超范围、超标准和事前未经申报开支的费用坚决不予审批报账。

    同时,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入手,合理使用减少浪费。进一步规范警车和其他公务车辆管理,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工作日期间县内执行公务需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单并详细注明公务用途,县外执行公务还需报检察长审批后方予以安排;除外出办案、出差等特殊情况并经检察长批准外,所有车辆必须在晚上九点前入库,节假日全部封存入库,并由院纪检组对车辆的入库、出行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大力提倡健康绿色出行方式,能不使用公务车辆的情况下尽量不使用公务车辆,一般性出差倡导个人乘坐班车或并车出行,县城内近距离公务出行在时间要求不紧迫的情况下,倡导自行选择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或步行的方式。

    该院还坚持从加强办公设备管理入手,养成绿色节能习惯。进一步推广各项办公设备绿色节能使用方式,禁止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在非工作时间处于开机状态;倡导干警以院为家,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双面小字体使用纸张、绿色空调使用等好习惯,全面做到节水、节电、节能,绿色文明使用各项公用设施,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使公务行为变得更加节俭、高效、阳光,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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