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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刑事被害人救助获人民监督员监督称赞
作者:杨兆峰 发布时间:2013-03-15 14:08:00
“检察机关不仅打击犯罪,还对刑事被害人给予救助,弥补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切切实实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3月13日上午,人民监督员高月河跟随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干警张洪亮、闫志英走访刑事被害人萍萍后称赞说。
高唐县的萍萍是该院长期跟踪帮扶对象,其母亲因琐事将父亲毒死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年幼的萍萍与年迈体弱的爷爷相依为命,依靠责任田艰难度日,生活非常贫苦。2011年,该院检察官在办理萍萍母亲故意杀人案件中,了解萍萍家庭情况后,将其列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跟踪帮扶,除为其添置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外,检察官还定期看望萍萍,鼓励她认真学习,日后报效国家,并积极与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联系,为萍萍申请到了每月近千元的孤儿救助金和低保金,为萍萍一家解决了温饱问题。 在检察机关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中,3月13日上午,该院检察官张洪亮、闫志英与驻地人民监督员高月河、张立明以及杨屯乡党委书记一起带着1000元救助金和点读机、书包、图书等学习用品,再次来到萍萍一家。询问了萍萍爷爷身体情况和生活情况,了解萍萍学习情况,萍萍爷爷说:“感谢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感谢检察院领导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我们爷孙生活很好,孩子学习成绩也很好,今后我首先是把孩子抚养好、教育好,日后成为有用人才,再就是把责任田经营好,尽量减少国家负担。”人民监督员张立明听后深受感动地说:“检察官的帮扶解决了这些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使孩子们能够安心读书,也给处于困境中的家庭带去了希望,让检民关系更加和谐,为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张洪亮、闫志英两名检察官回到单位后,向检察长贾金坤做了详细汇报,检察长贾金坤极为赞赏,表示:在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中,要充分运用物质帮扶和精神鼓励的方式,保护弱势群众生命健康权和受教育权,检民关系会更加和谐、更加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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