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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临川区:创新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卢瑜珺 吴娟   发布时间:2013-03-15 16:00:20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把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2年3月,临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正式成立。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配备了两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女检察官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除充分考虑干警素质和办案能力外,充分发挥女检察官敏感、细腻、韧性等优点,进一步地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罚理念。

    临川区检察院把教育感化挽救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延伸到监管场合。对内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对外通力协商合作,督促看守所设立未成年人特别监号和未成年人审讯室。同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改善庭审环境,通过推行“圆桌式”的审判方式,将指控式庭审模式变为说理式庭审模式。提倡人性化审理,在庭审前增设亲情会见环节。

    坚持寓教于审讯,改变提审方式。从讯问提纲的步骤入手,按教育、说法、问案的程序进行,通过问案前的教育,拓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讯问干警心灵沟通的空间,便于找准感化点从而打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扉。注重讯问过程,增加释理环节,细化告知权利工作,使未成年人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临川区检察院努力改变一味指控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渲染犯罪严重性的工作方式,注重从被告人具有可挽救性、可重塑性及可教育性三方面入手,增加教育内容和挽救意见,将指控犯罪的场合,变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平台。同时,积极创建多元化帮教体系,达到标本兼治的实效。一方面,通过学校、家庭以“亲情会见”、“温馨通话”、“知心会话”等形式,深化认识,感动内心。另一方面,采取鼓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向父母、朋友、学校等书写“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寻找“真善美”,增进亲情、友情和同学情。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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