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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检察院首例未成年嫌疑人"亲情会见"获实效
作者:梁亮 廖显生 林炎华   发布时间:2013-03-18 09:25:52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机关人文关怀。近日,广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首例未成年嫌疑人“亲情会见”取得实效,让涉嫌抢劫罪的叶某林(15岁)得到亲情的感化和正确引导,帮助其早日踏上人生正途。

    今年年初,该院收到叶某林涉嫌抢劫罪的起诉案卷材料。经了解,叶某林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其父母因忙于生计,平日跟孩子交流沟通很少,又疏于管教,加上叶某林受其他不良少年唆使,导致其伙同他人多次持凶器在苍梧县龙圩镇某网吧内抢劫学生几元或几十元的财物。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马上安排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承办此案。承办人及时审阅案卷材料并讯问叶某林,发现其认罪、悔罪态度比较好,于是向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案件情况后,决定启动“亲情会见”,期待通过其家长一起教育、引导、感化,让其早日踏上人生正途。

    2013年3月12日,经该院与看守所沟通、协调,在苍梧县看守所的会见室内,让久未联系的父子见面了。此时,尚未开口的叶某林已经泣不成声,其父亲也是老泪纵横。谈话中,其父亲道出了家人担忧和牵挂,并要求叶某林一定要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清事实真相,争取宽大处理,叶某林流着眼泪一一答应。未检办的检察官也即时对叶某林进行了法制教育和疏导,让其知道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勉励其汲取教训、接受惩罚、改过自新。在检察官和其父亲的教育下,叶某林深刻反省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承诺今后一定会好好做人,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至此,亲情会见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此次“亲情会见”体现了司法制度理性与人性的有机结合,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充分感受到家庭、司法机关的关心和帮助,将更有利于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该院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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