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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专盗电信基站蓄电池领刑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3-03-18 08:39:54


     本网讯(苏传清 陈明耀)   懒惰成性的何杰、陈伟二人,无心打工,为了赚钱,便打起了偷盗通信基站蓄电池的主意。近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杰、陈伟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四年,各并处罚金。

  2012年4月底的一日21时许,被告人何杰、陈伟伙同苏斌(另案处理)携带作案工具,窜到中国联通钦州分公司的一联通基站,将该基站内的4只蓄电池拆卸下盗走及变卖,得赃款400元后三人平分。经鉴定,被盗4只蓄电池价值2016元。

  5月初的一日晚上,两被告人经商谋后再次携带作案工具窜到上述联通基站,将该基站内的4只蓄电池拆卸下盗走及变卖,得赃款400多元后平分。第二次作案后几日的一日晚上,尝到“甜头”的二被告人又再次窜窜到该联通基站,将该基站内的6只双蓄电池拆卸盗走及变卖,得赃款600多元后三人平分。经鉴定:第二、三起被盗的10只蓄电池共计价值5040元。

  5月28日,该公司员工刘文章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当日立案,经侦查,发现被告人何杰、陈伟有作案重大嫌疑。于8月10日,办案民警将其两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杰、陈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的方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构成盗窃罪。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根据《刑法》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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