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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检察院协调多部门构建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
作者:吴长忠 梅开厂 发布时间:2013-03-18 11:26:37
近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与县民政、财政、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协调,从该县优抚、救济等基金中拨付一部分,给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并达成共同构建全方位的救助体系的意向,力求将此项工作作为保民生、求稳定、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据悉,刑事犯罪的发生,不但造成了财产损害,而且还引起了人身伤害和生命威胁。依法律规定,刑事被害人的损失由犯罪人负责赔偿,但凤阳县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体会到,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案件从案发的那一刻起,刑事被害人的损失由于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导致他们的生产、生活陷入了困境,如举债疗伤,老人、孩子无人扶养等,经济和精神都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由此引发刑事被害人不断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相关司法救助制度的缺乏,引起了凤阳县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他们积极探索并推行对特困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工作,从最初通过发放救助金的方式,发展到建立起同相关部门联系的全方位救助体系。每次实施救助前,为解决救助资金来源问题, 该院积极加强与县财政、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协调,建立起全方位的救助体系,并与民政部门同志一起,收集一些未获得被告人赔偿且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信息,同时采取上门走访调查等形式对这些被害人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建立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档案,力求将救助款送到最困难的群众手中,让每个生活窘迫的刑事被害人能够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据统计,2012年以来,凤阳县检察院已争取财政拨付救助款近30000元,自筹资金16000元,连同协调其他社会的优抚款,组织救助刑事被害人52人,切实将“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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