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四川平武检察院监所科开展“送法进所”活动
作者:曾勇   发布时间:2013-03-18 14:11:46


    2013年3月,在四川省平武县检察院统一安排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中,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在押人员法治教育,该院监所科积极筹备“送法进所”活动。3月14日,监所科科长曾勇、驻所检察官秦天枢与新进大学生庞博一行到平武县看守所开展了“送法进所”法制教育活动。

    下午3时,曾勇科长一行分别进入每一监舍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法律需求、诉讼权利的维护等法律知识掌握情况。半小时后,在值班民警的主持下,监所科长曾勇通过监控传输设备向所有在押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曾勇科长根据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结合法律需求,从权益保障的角度出发,重点讲解了辩护权、申请回避权、上诉权、申诉权、贫困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权、诉讼程序及诉讼期限的规定;同时告知在押人员刑事诉讼权益的维护方式、途径,列举监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并结合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进行帮助和教育。

    一小时的宣讲活动结束后,该所在押人员汪某提出要会见驻所检察官。汪某因犯贪污罪,经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有期徒刑六年,目前案件处于待交付环节。见面后,汪某情绪激动,对判决认定的贪污金额予以否认,只承认获赃1万余元,多判退了4万余元。汪某认为有冤无处申,感到绝望,连死的心都有了,上交一份书面材料,请求政府还以公道。汪某的不稳定情绪一度影响了监管秩序。曾勇科长先稳定了汪某的情绪,然后讲解了办案程序、证据规则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与义务。谈话后,在押人员汪某的一些偏差认识与想法得以缓解,情绪有所稳定,并表示会接受监管。

    此次送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在押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使他们能配合监管,悔过自新,接受教育改造。同时,通过情绪疏通化解了在押人员的心里矛盾,维持了看守所监管秩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