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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作者:花耀兰 杨敏   发布时间:2013-03-18 15:07:43


    “喂?是谭检察官吗?”早上刚上班,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急促地响起,谭兰花一如往常接起,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稚气的声音。  

    “我是,你是哪位?”“我是小汤呀,我毕业了,现在在武汉工作了,专门给您报个喜,感谢您过去对我的关心!”一席话将谭兰花的思绪带回到去年夏天的一幕。

    2012年7月,小汤(17岁)涉嫌盗窃一案被移送至武汉东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看守所内,小汤垂头丧气,怎么也不愿意开口说话。承办检察官谭兰花细致耐心地进行开导和劝慰,终于,小汤交代了自己盗窃的原因和经过。小汤家在浙江,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父亲长期在外打工,三年前小汤来到武汉就读于华中高级职业学校。2013年3月,临近毕业的小汤来到东西湖区某一酒店实习,途中因随身财物被盗,于是借宿在东西湖区华中高级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两天后,小汤找室友借钱未果,又联系不上在外地的父亲,无奈之下趁室友外出上课之机,偷偷盗取其手机、电脑等物品后逃离学校,几天后小汤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着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方针,河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汤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从看守所出来的路上,小汤始终低头不语,“是不是想家了? 你父亲正等着你,一会就能见到了!”谭兰花像大姐姐一样抚摸着小汤的头安慰着。终于在见到父亲的一刹那小汤放声大哭了起来……谭兰花告诫小汤的父亲不要给孩子过多的责备,“这个时候,他更需要的是家人的信任和谅解。”

   “等我领工资了,我请你吃饭,你要来哦!”电话那头,小汤兴奋的声音将谭兰花拉回现实,“好好好,我一定去,你要好好工作,千万不要再走错路了啊!”放下电话,谭兰花打开笔记本,写下了此时此刻内心的感悟:“作为检察官,我们的职责是打击犯罪,但有时候挽救比打击更有意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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