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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监所检察官为在押涉罪未成年人过生日
作者:钟小奇 发布时间:2013-03-19 10:35:11
“我一定牢记检察官教导,服从管教,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狱,重新做人。”在18支烛光的映照下,刚满18岁的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劳某某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3月12日,在劳某某生日到来之际,钦州市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官与看守所民警一起,给劳某某送上了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蛋糕及生日礼物——《青春励志读本》,为其过了一个温馨的生日。这是广西钦州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为涉罪在押未成年人建立生日档案以来,检察官为涉罪在押未成年人过的第一个生日。 2013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感化和改造工作,钦州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积极加强与看守所沟通,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探索建立对涉罪在押未成年人的亲情化管理教育模式,为每个涉罪在押未成年人建立生日档案,为他们定制写有鼓励话语的生日蛋糕,在生日来临之际送上温暖祝福,以饱含真情的帮教,蕴满关爱的管理,帮助涉罪在押未成人恢复自尊,重拾自信,消除抵触情绪,积极改造。 劳某某父母因忙于生计,平时对其疏于管教。无心读书的劳某某辍学后,由于年幼无知,与一些社会不良青少年厮混,常常打架斗殴,后因打伤人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劳某某被判刑后,思想压力较大,自暴自弃,不服从管教,经常无事生非。驻所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与看守所民警一起做劳某某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在劳某某18岁生日到来之际,驻所检察官及看守所民警组织劳某某所在监室的23名在押涉罪未成年人一起为劳某某过了这个特殊的生日。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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