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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检察院应用检察建议解决土地纠纷
作者:李轩甫 王堂高 文雨虹   发布时间:2013-03-19 14:39:17


    3月13日,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派驻枫木检察室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解决了当地一起久拖5年未决的土地纠纷。当事人为表感激之情,为枫木检察室送来了“心系群众、伸张正义”的锦旗。

    去年8月,屯昌县枫木镇枫木居委会第二经济社的赖某来到枫木检察室反映称,早在1992年,他将自家5.5亩耕地无偿借予其妹王某使用。之后,王某在未告知赖某的情况下,又擅自将土地无偿借予无亲戚关系的陈某使用。1995年,枫木居委会大队文书王某利用职权之便,私自与陈某达成协议:由王某将这5.5亩耕地的面积更改为5.1亩,并将原户主名字改为陈某,剩余0.4亩耕地划入王某江名下。此举导致上述任何一家均无法在这片耕地上种植作物,否则就会被毁损,耕地逐渐荒芜。自2008年起,双方纠纷不断,情况由相互谩骂恶化到拳脚相向,赖某也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此事。

    枫木检察室经研究认为,此纠纷应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部门管辖,当即联合该院民行部门以屯昌县检察院名义向屯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仲裁委本着执法为民的精神,依法受理并妥善处理此事。经检察室多次督促,仲裁委员会通过半年时间调解,终于平息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土地顺利归还给了赖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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