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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雇开车受伤 三雇主推脱责任
发布时间:2013-03-19 10:11:35


     本网讯(通讯员 汪先进)   “法官,谢谢你,这起纠纷要不是你巧妙协调,到现在都无法化解。”3月15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被告陈林在法官依法依情劝导下积极主动找到另外两名被告王进新与刘源,自行与原告田东达成赔偿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原告田东40000元。原告田东办理撤诉临走时对法官说了上述一番话。

    2012年3月,原告田东受被告陈林雇请为被告开货车。该货车系被告陈林、王进新和刘源三人合伙共有。原告在驾驶货车送货过程中,该车发生故障,原告即打电话给被告询问如何处理,被告授意原告对故障进行检查,原告在检查过程中右眼受伤。原告受伤治疗后因赔偿事宜无法与被告方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15万余元。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被告陈林,让其到法院来领取诉讼材料及对案件纠纷进行调解,但被告陈林多次向法官声称其会自行与原告协商处理,不愿来法院协商。承办法官打电话给另外两名被告王进新和刘源,两被告均称原告田东不是其雇佣的,原告主张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官要求其俩来法院协商,其俩均声称在外地务工,没有空来应诉。三被告经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后索性不接法院电话,拒绝来法院应诉处理。

    承办法官认为要妥善圆满的处理本案,必须找到直接雇请原告的被告陈林,向其陈清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官遂要求原告摸清被告陈林的准确居住地址。3月15日早上6点多,法官便守候在被告家门口,将诉状副本及传票等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陈林,并向其释明另外两名被告否认与原告存在雇佣关系,如果被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其三人存在合伙关系,原告将撤回对另外两名被告的起诉,单独起诉被告陈林要求其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陈林表示将立即召集另外两名被告主动与原告进行调解。当天下午,被告方与原告即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原告到法院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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