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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岐山县检察院首次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作者:秦永刚   发布时间:2013-03-19 14:55:24


    3月19日一上班,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公诉科的办案人员就匆匆赶往看守所,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和柳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使陈某和柳某成为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首例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成功案例。

    陈某和柳某系一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该院公诉科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经案件承办人认真阅卷后发现,柳某参与作案一起,涉案金额较小。而陈某还系未成年人,虽参与盗窃多次,但盗窃总价值不大,共计3800余元。看到这个情况后,案件承办人在柳某和陈某户籍所在地通过走访询问、调查了解后,得知两名犯罪嫌疑人本质不坏,有教育挽救的希望,遂即主动启动对陈某和柳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形成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明确提出对柳某和陈某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提交院领导审批后,由陈某和柳某的家属提供合格的保证人,立即对陈某和柳某予以释放。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公正执法,缓解了看守所的羁押压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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