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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岐山县检察院启动“一村一检察官”活动
作者:白文渊   发布时间:2013-03-19 15:33:29


    为了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推进和谐平安岐山建设,3月19日,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正式启动了“一村一检察官”活动,该院30名检察官从即日起进驻该县10个镇和11个社区,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等工作。

    此次活动按照“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检察官的职业特长,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沉下身子听民意、深入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解难题,构建立体化纠纷预防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驻村检察官的具体职责为:全面掌握联系点动态,察民情,解民难,排民忧,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建立联系点工作档案;积极开展检察便民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配合其他政法机关做好稳控和息诉罢访工作,及时反馈信访人动态,共同研究对策;加强对聘任的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的业务指导,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开设法制讲堂,定期为群众和居民宣讲法律知识;充分倾听社情民意,聆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疾苦,及时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真情暖民心、顺民意、解民需,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由班子成员牵头,落实“一村一检察官”联系制度。每名干警至少联系2-3个行政村或社区。并坚持做到“三个公开三个经常三个必须”,即个人照片公开、联系方式公开、工作职责公开;经常保持通讯畅通、经常惦记驻村工作、经常解决实际问题;每周必须与基层主要干部进行一次电话沟通,及时了解工作;每月必须开展一次基层走访,确保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每季度进行一次送法下基层,通过法制宣讲、版面橱窗、宣传单、宣传车等形式抓好普法教育。积极推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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