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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不顾家庭“以贩养吸”终陷牢笼
发布时间:2013-03-19 09:40:41
本网讯(谢斌 罗振河)
被告人诸葛继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有一个可爱孩子,但是因为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为了筹集独资,最终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2013年3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诸葛继发贩卖毒品一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诸葛继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无奈外出打工的他染上了毒瘾。案发前,关心他的家人将他送至戒毒所强制戒毒,希望他能戒除毒瘾,好好生活照顾家人。2012年8月,诸葛继发走出了看守所,给家人带来了生活希望。可是诸葛继发刚走出戒毒几天又走上了犯罪道路。2012年8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诸葛继发驾驶桂CA3797号小轿车在桂林市七星区穿山小街穿山公园彰泰第六园门口将一包净重0.7克冰毒以人民币400元价格贩卖给秦彬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当场从被告人身上查获共净重0.2克的两颗麻古,从其驾驶的车上查获共净重3.4克的七小袋冰毒。所缴获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该案经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诸葛继发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而非法贩卖4.3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诸葛继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诸葛继发不服,提出上诉。 案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上诉人诸葛继发的定罪量刑正确。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警示教育:毒品不仅仅毒害人的身心健康,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作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应当自觉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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