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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构建绿色通道强化不起诉未成年人教育感化
作者:黄俊林 李玉芳 发布时间:2013-03-20 10:16:43
“我儿子以前经常同一些不务正业的人混在一起,受这些人的影响犯了罪,出事后经过你们检察官耐心教育后变化很大,特别是你们宣布不起诉决定后非常珍惜从轻处理的机会,以前一些不好的习惯也得到改变。谢谢你们给我们小孩从轻改过的机会”,日前,当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公室(简称未检办)组织干警回访不起诉帮教对象小陈的法定代理人时,小陈的父母对检察官人性化帮教方式充满了感激。
2012年3月,小陈因伙同他人流串到寻乌县留车镇盗窃他人摩托车被抓获,实施犯罪时才刚满16周岁。寻乌县检察院考虑到小陈有较强的悔罪情节且系初犯,于2012年12月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为发挥不起诉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作用,由该院未检办启动教育感化“绿色通道”,对小陈进行面对面法制教育及心理疏导,并约谈监护人,制作《劝诫书》,组织帮教小组,邀请其参加公益活动,进行回访、考察等一系列的帮教活动。 据悉,该院在2012年共办理了5件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案件,每一起案件都积极采取“绿色通道”帮教机制,有效地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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