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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东湖区:依托红色资源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作者:洪放 刘华明 发布时间:2013-03-20 11:12:02
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紧紧依托辖区内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不断挖掘红色资源的深度、硬度和广度,积极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继承和发扬红色资源所蕴含的宝贵精神,有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该院注重挖掘红色资源的“深度”,力求在感同身受中加强作风建设。以八一起义纪念馆、方志敏烈士纪念广场、朱德教育军官团、贺龙指挥部等为教育基地,进一步整合周边的红色资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作风建设宣传教育资源库。在此基础上,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开展“参观一次革命旧址、上一堂苏区历史课、听一个红色经典故事、重温一遍入党誓词”活动,同时紧密结合队伍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突出一个主题,解决一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如在方志敏烈士纪念广场,开展重温《可爱的中国》和《清贫》活动,感受革命先烈的伟大精神和“清贫”的品格,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起“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该院充分利用每月一课、道德讲堂等平台,开设了以“发扬革命传统、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红色”课堂,经常性地邀请老党员、老干部作革命传统教育报告,邀请党校专家学者进行党史知识讲座。结合辖区的红色资源,组织人员创作了“东湖检察院之歌”,不断激励干警拼搏进取;利用网络优势,将传统的红色电影、歌曲、英模故事等静态资料收集汇总,录制成有声有景的动态声像发布到内网上,供浏览下载,进行自我学习和教育。 在作风建设中,该院充分吸取红色资源中所蕴含的严明组织纪律、过硬工作作风等宝贵财富,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中工作机制的“硬度”,不断提高干警自我约束的能力。组织人员将近年来制定出台的有关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和行政管理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规范,编辑成“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使全院干警言行有规范,廉洁有保证。将自身监督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并将接受外部监督作为重点,构建起一种积极开放式的监督模式,连续三年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形成起了一套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14个驻街道(管理处)检察工作室及聘请的检察联络员,广泛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结合实际,该院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要求全院干警都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检察工作纪律,注重小节,慎言慎行。并明确提出遇事不推诿,不乱作为,不慢作为;不准对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不准假公济私等三条铁的纪律,并将此列为了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的重点。 为弘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革命传统,该院多措并举,在密切与群众联系工作中突出“广度”,从而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率。广泛开展“民情家访”活动。“听到的不如看到的,看到的不如访到的。”该院依托驻街道(管理处)检察工作室,建立和完善了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对接检察官进社区挂点工作制度,确定了困难户、信访老户、家庭中曾有违法犯罪对象户、有矛盾纠纷隐患户这四种作为重点走访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定期对群众诉求进行搜集整理,确保群众涉法渉检事项办实办好。充分发挥全省首条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仲大姐民生服务热线”品牌效应,不断加强文明接待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检察长接待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告知、转办、督办等制度,主动与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局及法院、公安等单位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起了快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机制,开辟了一条处理民生诉求的“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法律宣传周”、“民情家访”等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工作职能,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加强与相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道反映本院在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本院检察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从而树立起检察官想民、为民、便民的良好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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