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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兴检察院开展"护苗行动"关爱青少年成长
作者:宋敏华 发布时间:2013-03-20 14:09:26
法律资讯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引导,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检察院积极响应德兴市综治委、共青团、关工委的号召,开展了以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为主题的“护苗行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此次“护苗行动”着重对失足青少年、特困青少年、留守青少年和闲散青少年四个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帮扶教育,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展现“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精神风貌。 为加强“护苗行动”的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的“护苗行动”工作小组,从侦监、公诉、监所等部门挑选出较为熟悉青少年心理的2男5女共7名干警担任工作小组成员,专门负责此次“护苗行动”。为确保“护苗行动”取得实效,该院在立足检察职责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对失足青少年开展一次帮教活动。对涉案青少年从思想矫治、心理开导等多个方面进行感化帮扶,切实维护涉案青少年的法律权益;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宣教活动。增强在校青少年特别是留守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和激励在校青少年积极向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大整治行动,营造学校及周边良好治安环境;对作出不捕、不诉处理的犯罪未成年人进行一次集中回访,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变化和现实表现,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开展一次走访特困青少年活动。加强与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掌握特困青少年情况,并采取资助学习、法律帮助等形式,关爱特困青少年健康成长。 关爱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随着新刑诉法的出台实施,保障犯罪青少年合法权益则显得尤其重要。此次,该院将以开展“护苗行动”为契机,着力探索和建立关爱青少年的各类办案新机制,并通过帮扶、感化、预防和教育等多种途径,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树立起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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