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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盗窃超市门口三轮车并藏匿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20 11:01:54
本网讯(熊芳琴)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夏觉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夏觉平,江西省丰城市人。2003年10月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2年8月9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夏觉平携带启子、剪刀窜至丰城市秀市集镇,发现“哈笑超市”门口马路上有一辆红色“宇峰”牌电动三轮车没有锁住车轮,便将该车推走,藏于丰城市秀市镇老农贸仓库集资楼后面。随后,被告人夏觉平被当地群众发现将其当场抓获并报警。案发后,所盗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缴并返还给失主刘义明。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窃电动车辆价值人民币216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觉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庭审中被告人夏觉平认罪态度较好且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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