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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检察机关办理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作者:蔡姗杉 王春亮 发布时间:2013-03-20 15:49:20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切实履行新《刑事诉讼法》赋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近日,在市检察院监所处与鸡冠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鸡冠区公安分局紧密配合下,成功办理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依法保障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鸡西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人员在日常检察中发现一起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超期羁押,经调查了解,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属于轻刑犯罪,羁押期间表现较好,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对孙某没有必要再继续羁押,遂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孙某故意伤害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调取了鉴定结论、刑事和解协议,查看了孙某入所表现和羁押状态记录,听取了该案办案单位意见,最后,对孙某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决定,有效地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权,为鸡西市检察院今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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