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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建立超期羁押投诉机制强化人权保障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3-22 09:27:34


    今年以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探索建立超期羁押投诉和纠正工作机制,遏制超期羁押的发生,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建立超期羁押投诉和纠正工作机制,即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认为超期羁押的,可以向驻所检察室投诉或者向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及其上级检察院投诉,要求解除有关强制措施;也可以将投诉信件投入“检察官信箱”。驻所检察室接到投诉应及时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主管检察长决定;对于确属超期羁押的,应当立即向办案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同时,建立羁押情况通报制度,规定侦查部门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在决定、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以后,应当在3日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监所检察部门;公诉部门在决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改变管辖、退回补充侦查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后,应当在3日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监所检察部门。

    此外,该院在看守所设有接待室、举报信箱,让人民群众监督,让在押人员监督,并在各个监室贴有《刑事诉讼羁押期限一览表》,在押犯可以随时向驻所检察室反映羁押期限情况。如果在押犯在某个诉讼环节即将超期,由驻所检察室干警和看守所值班干警提前一周直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限期办结。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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