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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岚皋检察院强化案件管理 严把进出关口
作者:陈宏佑 发布时间:2013-03-22 09:33:51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陕西省岚皋县检察院严把案件“进口”和“出口”关,确保办案质量。
受理案件时,严格按照《受案标准》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涉案款物是否随案移送,是否与移送清单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如发现案卷材料不齐或不属本院管辖等情况,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送或退回,把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挡在“进口”外。案件办结后需要向其他单位移送案卷材料的,案管部门审核移送材料是否规范、齐备,如发现法律文书有明显瑕疵或材料不齐等情况,及时通知办案部门补送、更正,把失误堵在“出口”内。 据统计,自2012年12月26日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以来,共受理案件15件26人,其中不批准逮捕1件1人,移送市检察院1件3人,受理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29份,备案法律文书6份,申请开具法律文书16份,发出预警催办通知书5份,口头提示、纠正法律文书错漏3次。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果,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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