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寻乌检察院创新机制保障职务犯罪嫌疑人辩护权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3-22 13:54:37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理念,建立自侦环节新刑诉法对接机制,有力保障职务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益。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新要求,规定自侦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在第一次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或者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及时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将告知情况记入笔录,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者盖章加以确认。同时,该院积极协助特定职务犯罪嫌疑人获取法律援助,侦查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或者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及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保障职务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据悉,该院今年初还安排专门经费8000多元用于改善律师接待室的硬件设施,畅通律师预约电话,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