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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县检察院推行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
作者:石红 袁征洪 发布时间:2013-03-22 14:33:33
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看守所、县法院等部门,就推行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召开了专题联席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对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试行情况进行了评议。看守所民警认为该制度对于促进在押人员羁押期间遵守监规、认真伏法,有效维护监管秩序,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颇有成效。公诉部门认为推行该制度有利于打击牢头狱霸,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有利于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会上各部门联合会签了《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定办法》。该办法由公、检、法三家分工负责实施,该院监所科对该办法实施的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日常考核由看守所负责,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如实填写《在押人员被羁押期间表现情况考核表》并提出评定意见。考核表须由看守所所长审批,驻所检察室主任签字后评鉴表方可有效。同时将该表提交公诉部门,公诉部门根据其表现向法院提出酌情从轻或从重的量刑建议,法院对量刑建议予以采集的,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2012年,法院刑庭根据看守所、公诉科、监所科三部门考核意见,已酌情对21名表现好的在押人员作出了从轻判决。根据各部门对该制度的充分肯定以及取得的良好效果,该院决定继续大力推行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不断提高监所检察管理水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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