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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县检察院"1+1"工作机制促进民行发展
作者:黄俊林 发布时间:2013-03-22 14:40:14
“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民行工作能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中排在全市第1名,你们实施的“一年一考核”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日前,当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一行到寻乌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民行工作时,张国轩副检察长对该院民行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
2012年以前,寻乌县检察院民行工作一直在赣州全市基层检察院处于滞后位置,该院党组对民行工作进行“会诊”后实行“1+1”工作机制,即制定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建立“一年一考核”机制,每月初召开院务会公开“亮晒”成绩,建立“一月一调度”机制。 据悉,该院2012通过建立“1+1”工作机制,彻底打破了以往民行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一年来该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9件,立案审查8件,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66件,开展违法行为调查1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6份,息诉15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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