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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检察院推行"一村一检察官"机制成效明显
作者:高达源 林志南 黄思佳 发布时间:2013-03-22 14:44:31
为进一步服务农民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年初,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延伸检察职能,从村(居)入手,在全市试点推行“一村一检察官”机制,与辖区内65个行政村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共有65名检察官与65个行政村(居)定向挂钩,心贴心服务群众,面对面化解矛盾,实现“检民一家亲”的生动局面。自推行“一村一检察官”机制以来,检察官在担任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共走访群众300余次,成功化解和协助化解矛盾纠纷6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80余次,受理申诉控告举报21件,开展法律宣传5场受教育面达到4000多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院制定《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一村一检察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挂钩村(居)的检察干警要充分发挥好法律工作“五员”(即:法律政策宣传员、法律事务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平安建设指导员、维稳信息员)作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涉及到: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督促村(居)依法办事,预防职务犯罪;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参与排查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村(居)群众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参与综治平安创建活动,协助收集维稳信息;协助做好“心贴心服务群众、面对面化解矛盾”活动的相关工作等八项内容。 据介绍,该院定向挂构的检察官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结合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务合同等问题,采用集中培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和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同时通过与农民面对面,解答他们提出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继承、劳动争议、赡养、人身损害等方面问题,有效引导村干部依法办事,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并积极参与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参与农村各类纠纷的调解和指导,切实引导农民学用结合,依法自主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依法自主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帮助农民依法化解纠纷,依法处理事务,依法维护权利,进一步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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