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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检察院建立乡镇检察室 搭建检民"连心桥"
作者:张筱梅 发布时间:2013-03-22 15:40:47
今年以来,新疆阜康市检察院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在六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检察室,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工作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建立了以各科室负责人为联系人,各科室业务为联系点的对口服务机制,任命9名检察官分别为滋泥泉子镇、上户沟乡、九运街镇等6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检察室的负责人,由来自预防、反贪、反读、公诉、侦监、控申等业务部门的科长担任,凡涉及到相关的普法宣传、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社区矫正监督、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业务,由对口的业务部门进行接待和处理,畅通了检察机关在乡镇基层服务群众的渠道。 该院制定出台《阜康市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度》、《检察联络员职责》等,明确了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流程、方式等,规定检察室负责人每月至少到乡镇检察室坐班一天,实行挂牌服务,将该院9个检察室负责人的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服务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乡镇检察室,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细化、量化检察联系点工作职责,将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该院依托乡镇检察室,该院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等活动,检察长、党组书记定期到乡镇检察室进行调研,倾听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院还充分利用检察室的优势,制作《检察工作手册》1000余份,分发给农村群众,编印《预防专刊》向乡镇机关、学校、村干部免费赠阅;同时开展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活动,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在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乡镇检察工作室自成立以来,通过受理查办案件、提供咨询、参与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受理并妥善处置案件线索75件,其中立案8件8人,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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