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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法院念好“四字经”走村串户助春耕
发布时间:2013-03-22 11:25:24


     本网讯(通讯员 元春华)   3月21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村民全某离婚纠纷开庭的日子,与往日不同的是,当地法院的法官翻山越岭来到了她家,上门调解了这起家庭纠纷,让他们可以安心农活。

  眼下正是春耕备耕之际,抚州市两级法院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快”、“调”、“帮”、“借”相结合,走村串户办理涉农纠纷,确保农民诉讼与春耕生产两不误。

  开通“三农”服务热线电话,实行法律咨询、立案审查、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对于简易涉农纠纷进行速裁速调;诉讼中,将巡回审判向农村山区倾斜,法官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审理好婚姻家庭、购买农资等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

  针对涉农纠纷大都是些磕磕碰碰、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长期在一起劳动、生活的情况,他们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运用“立案调、预约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方式,做好调解工作,弘扬以和为贵的优良传统。

  对于五保户、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五上门”,即上门收案、上门调解、上门救助、上门送款、上门回访,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解决纠纷。他们甚至只需一个电话,便可在指定时间里把法官约到家里来。

  借助于“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使法院办案业务精和基层干部实际情况熟有机结合,借鉴善良风俗,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法官无法及时赶到纠纷现场的,会委托当地人民调解员或司法协理员事先参与调解,到场后,再对该诉前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予以司法确认。

  入春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受理涉农纠纷232件,审结199件,其中调解撤诉133件,调撤率、巡回审判率均近7成,为群众节省诉讼开支5000余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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