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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郎溪检察院明确不起诉条件
作者:李光明   发布时间:2013-03-25 10:40:48


    近日,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是该院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办理的首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例。

    据介绍,“附条件不起诉”中什么条件下得诉,什么条件下不诉,是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在新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2012年7月,该院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设定5个必备条件:取得被害人谅解,赔偿被害人损失,禁止侵扰证人、被害人及家属,对不起诉人进行帮教,设定考验期。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兴吾表示,制定实施细则可以防止人为办案,是对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创新检察工作的一次大胆尝试。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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