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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检察院创新机制 维护"弱势罪犯"合法权益
作者:徐珊 徐礼兵 朱建义   发布时间:2013-03-25 15:26:21


    近年来,景德镇监狱老、病、残 “弱势罪犯”的数量也明显增多,为了维护他们合法权益,江西省景德镇市浮南地区检察院建立老病残罪犯档案,开展老病残罪犯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实行区别考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依法建议景德镇监狱成立了老病残罪犯认定领导小组,对符合老病残罪犯条件的被监管人及时进行认定,并由驻监狱检察室会同监狱对老病残罪犯建立专门档案,动态掌握他们的日常改造及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目前,已经建立老病残罪犯档案135份。

    针对大多数老病残罪犯生活难以自理,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的实际情况,该院开展了专项检察,实行区别考核,建议监管机关安排老病残罪犯从事力所能及劳动,并按照身体正常罪犯的标准予以劳动考核奖分,并提高他们的奖分系数,使老病残罪犯获得平等的减刑、假释机会。在学习方面,该院建议监管机关对老病残罪犯改造,以学习为主,劳动为辅,主要进行思想教育,结合学习情况给予相应的思想改造奖分。同时,通过现场巡视、查看病情档案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老病残罪犯饮食卫生、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

    在对老病残罪犯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同步监督工作中,该院充分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情况,结合日常考核表现,建议监管机关及审判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从宽。今年以来,共出席9名老病残罪犯假释案件的庭审,并当庭发表支持假释的意见,建议办理老病残罪犯保外就医4人,近日这13人均被依法释放与家人团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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