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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机制营造良好环境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3-25 15:31:13


    近年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把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在依法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注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该院建立捕前诉前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即对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全面客观评价。在侦查阶段,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学习经历、身心特点、成长环境、品格情况及涉嫌犯罪前后表现等,进行全面调查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为未成年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依据。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符合不起诉条件的,通过落实帮教措施,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启动诉前调查程序,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表现、人格品行进行综合评估,经审查后随案移送法院,为法院判处缓刑提供有效参考。

    同时,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记录封存。该办法明确规定了适用对象、封存程序以及限制查询和事后保密工作,以达到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污点,保证他们在复学、升学、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切实为他们正常回归社会保驾护航。

    此外,上犹县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回访制度,将不捕、不诉和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全部纳入到跟踪回访的范围,并通过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走访,使其感受到社会、亲人的关怀关爱,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起到了警示、预防和挽救作用。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再发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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