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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案强制执结 13农民工喜领欠薪
发布时间:2013-03-25 10:11:13


     本网讯(通讯员 朱利军 樊兴亮)   3月19日,何鹏等13名来自湖北、河南等省民工和黑龙江大兴安岭某公司代表喜笑颜开地从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81.4485万元兑现款,其中涉民工工资金额达61.4485万元,昭告了这13件劳务、运输、租赁等涉外合同系列案几经曲折、历尽艰辛后终于成功执结。

    2010年,13名原告分别与被告大连某土石方公司签订劳务、运输、租赁等合同,参加缅甸某水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后该工程停建,被告拖欠诸原告劳务报酬、租金等共计81.4485万元,13名原告先后到腾冲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由被告偿付诸原告上述款项。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诸原告于2012年1月先后到腾冲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系列案后,腾冲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执行小组负责执行。经调查,大连某土石方公司系为到缅甸某水电站进行工程施工而临时成立的公司,因水电站停建,公司无法继续运转,在工商局停止检审,成为“空壳”公司。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及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查实被执行人在中国水利水电某局腾冲办事处还有部分合同转让金未领取。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局办事处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协助执行,将该资金扣划至法院,但该局否认并拒绝,并提出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后,其又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院裁定维持。但该局仍拒绝协助法院执行。执行陷入僵局。

    此时,申请人们按耐不住心中的焦躁,向多个部门信访,执行法官压力陡然增大。为增进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执行小组多次召开案件进程通报会和听证会,及时向申请人通报案件进程,征求最佳执行方案。公开、透明的执行办案方式逐步获得了申请人的理解支持,信访的声音少了,积极协助执行的声音多了。最终,执行小组直接联系该局总部,经多次构接和做工作,该总部认可应给付大连某土石方公司合同转让金。但其表示因与该公司在工程款结算上有争议,故不能配合法院执行。虽被拒绝,但执行法官并未气馁。通过坚持不懈地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该局把这笔款项转到其在腾冲开设的帐户上,法院随即冻结并强行扣划。

    在3月19日召开的兑款大会上,申请人们相约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表达谢意。大会结束后,他们不约而同的走上前来,争着和执行法官握手致谢,眼中写满了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和满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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