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妻离家一年成为别人“妻” 夫诉离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03-25 16:01:11
本网讯(通讯员 郭天岩)
妻子离家一年,悄然成为他人妻子,丈夫诉离。3月22日,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调解,聂兰自愿放弃了对家庭房屋的所有权,同意与肖明解除婚姻关系。
被告聂兰是娄底市一个小镇的农村妇女,于1999经人介绍与肖明相识,2000年登记结婚,与肖明生育了三个小孩。2011年7月,被告聂兰因与丈夫吵架离家出走,并言去广东打工。之后,其丈夫肖明多处打听并寻找,均没有找到聂兰的下落。2012年8月,肖明从该镇计生办的育龄妇女档案处查询得知,聂兰妇检档案已迁往湘潭,不属于娄底管辖,并登记成了别人的配偶,在其登记下面并有一小孩。肖明感谢到十分震惊,即向娄星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聂兰对此予以否认,认为是登记资料错误,肖明也只要求离婚,不追究聂兰的其它责任,法官在分析判决案情之后,做了双方的工作。最后,聂兰自愿放弃了对家庭房屋的所有权,同意与肖明解除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