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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官为重伤致残的当事人送赔偿款到家
发布时间:2013-03-26 09:27:07


法官为重伤致残的当事人送赔偿款到家。
     本网讯(张学鹏 张清泉)   3月25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将赔偿款13万元送到因遭遇车祸重伤致残的当事人宁某手中,获得了当事人的感谢和群众赞誉。

  2012年5月11日,宁某乘坐小型客车时被郑某驾驶的普通货车撞上,造成宁某受伤、车辆损坏。宁某因治疗花去巨额医疗费。后双方因赔偿款协商不成,形成诉讼。该院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急当事人所急,在半个月的时间内,组织原被告双方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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