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国红)
经人介绍相识三天便登记结婚,半月后新婚妻子因精神病住院治疗,新郎不堪忍受诉请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2013年3月2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张小花同意离婚并返还原告林强彩礼35000元。
原告系农村大龄男青年,兄弟四人,家庭条件比较艰苦,一直以来均因条件不好难以找到对象。2012年元月9日,被告张小花精神分裂症治疗终结出院。同年元月13日,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元月16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原告给付被告彩礼60000元。2012年元月31日,被告因精神病发作被送往医院治疗。此时,原告才得知被告患有精神病。为此,原告诉请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承办法官一接到该案后,即与双方当事人及被告家属联系,全面真实了解案情并做双方思想工作。首先,从双方和好的角度出发,极力做原告方的思想工作,尽力挽救这段婚姻;其次,在确定双方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使被告方意识其结婚之前即患有精神病并向原告隐瞒,该行为是不对的。同时,希望被告方面对现实(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再次,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做原告方的思想工作,使原告意识到其应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帮助。最后,被告在其父母的参与下与原告达成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