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缘尽两诉离婚 覆水难收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13-03-26 10:19:22


     本网讯(唐雅静)   去年调解和好回家后,夫妻感情未能得到修补,再次来到了法庭,请求判决离婚。今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处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协商达成了离婚协议。

    龙头山镇龙井村水槽子社的李小娟与本村的肖永浩2005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几个月后在一起同居,于2006年4月14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孩子肖健2006年7月19日出生,因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经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争吵不止,无法沟通,2012年5月份李小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与肖永浩离婚。经过法庭调解和好回去后,开始还能勉强在一起过生活,2月多后发生吵架打架,互相不履行义务,为此,李小娟再次向法院起诉与肖永浩离婚。

    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但李小娟仍坚持要离婚,肖永浩也感到这样继续下去对双方都不利。最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