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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双辽市检察院建章立制唱响勤政廉政"好声音"
作者:王熙 李广福 发布时间:2013-03-26 15:32:42
为进一步强化勤政廉政工作意识,充分调动检察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人民检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检察院近日施行了勤政廉政保证金制度。
勤政廉政保证金制度是指该院为每位工作人员建立保证金账户,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向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一年内工作人员未发生不廉洁或不勤政行为的,保证金全额奉还,若有违反则按规定没收或扣减廉政保证金。保证金制度涵盖检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案件业务管理、执法行政管理及绩效考评等多方面的工作内容。为了配合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该院还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将考核标准量化细化,由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管办等部门分别对办案流程、纪律作风、廉洁执法、案件质量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和处理,检查结果定期进行通报反馈,并作为保证金考核的依据。 为了使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该院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对执法办案、政务管理工作中易产生廉政风险的权力事项,梳理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对“保证金制度”中可能出现不廉洁问题的行为设立详细的操作规则和具体考核标准;实行当事人回访制度,在案件办结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办案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问题,是否有索、拿、卡、要行为和接受吃、请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是否存在冷、硬、横、推等衙门作风;加强对工作作风的检查,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上下班考勤、请休假制度检查,重点抽查作风散漫、敷衍了事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 “该制度施行两个月以来,干警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其对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作风正派、勤政廉洁的检察干部队伍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该院检察长薄守东如是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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