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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断连环案 66万元纠纷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3-03-28 14:45:14


     本网讯(廖然然)   “法官,别人欠我的钱我没得到,我欠别人的糊涂债,一是理不清,二是确实没钱来支付哦!”四川康顺公司委托代理人罗律师在诉说案情时一脸委屈,这起特殊的多角债务关系令当事人深感头疼。

    2010年11月17日,四川康顺公司中标承建乐山平安煤业黄丹选煤厂主厂房及办公楼工程,该选煤厂拟建于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境内。工程竣工后,平安煤业支付了结算金额的70%,余款38.99万元经多次催收均未支付。2013年1月16日,康顺公司将平安煤业告上法庭,请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厂房修建过程中,康顺公司曾与多名业主有经济往来。工程结束后,仍有三笔未结款尚未支付:欠沐川县黄丹镇防护栏业主杜康门窗款3.87万元;欠沐川县水泥销售商王刚水泥款10.9万元;欠沐川县黄丹镇牛尾沟采石场砂石款12.04万元。2013年2月28日,杜康、王刚及牛尾沟采石场分别将康顺公司告上法庭,三纸诉状请求标的共计26.81万元。

    4件法律关系独立的案子,因处理结果彼此牵连而变得复杂起来。承办法官意识到,只有将这4件案子同时“搞定”,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中,平安煤业认为康顺公司在工程建设中有债务尚未了结,为防后患,希望康顺公司结清其他债务后再与其结算余款。欠牛尾沟采石场砂石款案,康顺公司曾出具委托书,委托平安煤业代付欠款12万元,该款在康顺公司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但因缺乏有效沟通,平安煤业不愿代付该笔款项。王刚水泥欠款案的争议更大,康顺公司对水泥欠款金额不予认可,认为该欠款不属于经办人职务行为,责任应由经办人自己承担。

    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承办法官迅速理清头绪,从中抽丝剥茧努力还原事件真相。通过多方寻找,终于以各方均无争议的杜康门窗款案为突破口,搭建起了沟通交流的平台。3月27日,承办法官组织涉及该4案的6名当事人,在四川省沐川法院进行了长达6小时的协商。下午4点,各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由平安煤业直接支付康顺公司工程欠款及牛尾沟采石场砂石款共计51.03万元;所欠杜康门窗款由康顺公司支付;欠王刚水泥款由经办人自行承担。4点30分,调解书制作并送达完毕,这4件涉案标的共计65.8万元的连环案终于顺利告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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