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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县一镇移民办主任受贿9万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3-03-28 08:58:09


     本网讯(肖福林)   江西省安远县一镇移民办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移民指标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9万元。日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裁定维持原判,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肖成全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

  2009年,身为安远县某镇政府扶贫办主任的肖成全,在负责移民扶贫工作期间,利用办理移民工作的职务之便,与一村委会主任杨成天,在办理移民指标过程中,共同收受9位移民户所送的人民币共计56000元,其中肖成全个人分得32000元,杨成天个人分得24000元。另外在2009年至2011年间,肖成全个人收受15位移民户所送人民币34000元。

  案发后,肖成全已将所得赃款全部退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成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收受他人财物56000元,单独收受他人财物3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主动坦白了主要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退赃,予以从轻处罚。

  肖成全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判综合考虑肖成全受贿9万元,坦白了部分罪行,案发后退清了赃款等量刑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已是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维持裁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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