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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11天又行窃 惯偷销赃被擒“四进宫”
发布时间:2013-03-28 10:15:07
本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黄琼)
桃源一年轻男子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刑、劳教,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出狱十天又“手痒”,盗窃一辆轻型客车,在销赃回来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劣迹斑斑被重罚。2013年3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朱如若(化名)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悉,被告人朱如若,2003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诈骗罪,2004年6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诈骗,2009年3月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2011年8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12年8月23日刑满释放。 2012年9月4日晚,被告人朱如若来到桃源县热市镇,见该镇村民莫子可(化名)的1辆白色“金杯”轻型客车停放在其屋前道路上,遂翻窗进入车内,用自制钥匙套开发动机锁后将该车盗走。之后,被告人朱如若驾驶赃车到张家界市销赃,未卖掉。9月5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朱如若驾驶赃车路过桃源县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如若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朱如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还有犯罪前科、劣迹等量刑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朱如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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