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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辛县检察院制定出台案件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武庆杰   发布时间:2013-03-29 11:46:31


    为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3月27日,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实施办法,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通过,正式下发执行,标志着该院案件管理工作驶入快速发展的新轨道。

    该院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共十章五十一条,管理监督范围主要涉及公诉类、侦查监督类、职务犯罪侦查类、民事行政类和控告申诉等类型案件。该办法规定对该院所办案件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并对办案程序、办案过程、办案期限和羁押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督,对违法办理案件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还规定对法律文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开具,对涉案款物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管。特别规定了对该院所办案件定期采取随机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等方式评查办案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提高办案质量之目的。同时,还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阅卷问题、统计分析和信息查询以及案件综合考评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据悉,此前该院经过调研学习、设立筹备组协调谋划、调配人员和装备等程序,案件管理办公室被该县编委批复设立。此次案件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该机构依规、有序、规范、高效履行职能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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