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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检察院依法查办执法乱象背后的渎职犯罪
作者:陈茂青   发布时间:2013-03-29 13:38:40


    “罚单墨迹尚未干,违法行为早复燃”,针对目前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以罚代管”的管理乱象,福建省沙县检察院反渎局主动出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多措并举,严肃查办“以罚代管”背后的渎职犯罪。

    为收集排查犯罪线索,该院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公诉、侦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在这些部门查办刑事案件时,反渎人员及时介入,从中发现线索。另一方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行政执法机关定期通报查办的行政执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对于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案卷可以调卷审查,从中挖掘案件线索。一旦发现线索,该院反渎局干警就顺藤摸瓜,追根溯源,迅速展开调查,争取早日立案。

    今年,在沙县一稀土矿被大规模破坏性开采事件中,沙县检察院反渎局办案人员及时介入,调取了矿点管辖区林业工作站的相关卷宗,经审查发现,对辖区内森林资源负有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站站长邓某、包村干部窦某,在2011年8月9日曾对杨某等人的行为,作出限三个月恢复林地原状、罚款1万多元的行政处罚,同日杨某就交纳了罚款。但此后,邓某、窦某没有履行职责,未跟踪落实恢复林地原状情况,导致杨某在被处罚后,仍然肆无忌惮地非法占用林地盗采稀土,致使稀土矿点资源被严重破坏,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鉴定,矿点资源被破坏价值约180多万元,还造成山体塌方,山场幼树被毁,水源PH值、氨氮超标。遂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查办了林业部门的2名工作人员邓某、窦某。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该院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作了流动警示教育展板,到林业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4份,要求相关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收取罚款后,要及时跟踪违法行为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要坚决杜绝处罚后违法行为继续且扩大化发生的“以罚代管”现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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