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远县检察院出台细则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
作者:谢明   发布时间:2013-03-29 13:56:16


    3月28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就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召开专题研讨会,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了《江西省安远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期更好地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实施细则共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基本原则、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主体、操作流程及相关监督机制。并要求未检办在建议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前要启动社会调查机制,将对其家庭、社区、学校、单位进行调查走访、电话询问,在全面了解其家庭状况、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社交情况后确定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并向该县司法局提供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法。

    据悉,该实施细则还明确规定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应与县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尤其与司法行政机关,应以该县司法局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平台,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档案卡”,联合司法局一起加强与社区、家庭、学校、单位的沟通,在案件办结后定期回访考察,关注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及时为其提供帮助。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