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杰)
广西来宾市一驾校女教练以各种名义骗取学员学费32万余元,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韦春晓是来宾市兴宾区人,她自2010年5月份起一直在来宾市华通驾校担任小车女教练。2010年至2012年1月9日期间,韦春晓以“尽快安排考试”、“包考试通过并包得到驾驶证”等多种方式骗取了102名学员的学费、暂住证办理费、包考试通过费及直接购买驾驶证费等费用,共计321250元。韦春晓骗得学员的报名费后,拿去投资经营娱乐城的生意。同时,韦春晓向交钱的学员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一定帮学员办理得驾驶证,但一直没有把钱交给学校,致使学员档案信息无法受理,而且未对学员做实际安排,也没有帮学员办理暂住证,导致学员未能参加任何考试。受害学员也多次找被告人韦春晓理论,都被其以“还没有受理好”、“考试需要打卡排队”等各种理由推脱拒绝,也不退钱给学员,而是编造理由敷衍被骗学员。后学员将其行为举报到公安机关。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春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春晓犯诈骗罪罪名成立。3月21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赃款321250元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