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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探索民事执行监督活动
作者:李浣 翁辉 发布时间:2013-03-29 15:10:59
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对法院的民事执行监督活动。针对现实中存在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根据修改后民诉法和现行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监督范围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他们将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监督范围拓展到诉讼的全过程,监督内容既包括对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监督,也包括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以及对执行活动的监督。近日,在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案中,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现场监督了辖区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确保了执行的合法有序进行。
王某等四人与石家庄某房地产公司发生购房合同纠纷,经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该房地产公司向四人交付合同项下房屋,但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故王某等四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决定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由新华区检察院对该案的强制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新华区检察院对该案全程拍照摄像,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妥善处理了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了8个多小时的执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该院对该案的成功监督,效果体现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也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是贯彻落实修改后民诉法关于执行检察监督的一次有益尝试。该院遵循检察监督的基本规律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自身规律,尊重审判权、行政权的运行规律,在履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注意处理好加强法律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的关系,依法开展工作与探索创新的关系,他们创新完善民行检察工作的做法,受到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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