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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细雨化纠纷 倾力调解促和谐
——记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庭长蒙志华 作者:伍佰祯 发布时间:2013-04-02 09:16:27
执着敬业的他,在基层法庭的平凡岗位上,恪尽职守,默默工作,全心致力于案件调解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一心为民的他 ,用“公心、真心、耐心、细心”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又一起在别人看来无法调解的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他,就是全区法院优秀法官、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庭长蒙志华。 带头争创“无判决”,开创调解工作新篇章 身为法庭庭长,蒙志华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用“公心、真心、耐心、细心”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他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将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创建调解网络机制。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人民陪审员、诉讼代理人以及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等共同参与调解,借助亲情、友情、社区民情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蒙志华的不断创新与进取下,许多看似跨不过的调解难题,都被他一一征服,他甚至开创了保险公司就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的先例。蒙志华所率领的雷平法庭连续实现三年“零判决”,开创大新县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新篇章。 2010年以来,蒙志华个人主办审结案件551件,调解514件,撤诉37件,案件调撤率高达100%,所审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极大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开展巡回办案,真情调解为民解忧 雷平镇辖区范围广,且为大石山区,群众受交通等客观因素制约,诉讼极为不便。为减轻群众诉讼累,蒙志华经常带领法庭干警深入辖区村屯,在田间、农家小院开展巡回办案,就地解决矛盾。当事人经常为他那种司法为民的态度所感动,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马某是龙州县龙北农场人,他常年在大新县收购剑麻片加工纤维。2009年9月至10月,马某先后向大新县种植户农某购买剑麻片150余吨,价款共43960元。由于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当时马某只是支付24500元,尚欠19460元。后来农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12年10月15日诉至雷平法庭,要求马某偿还欠款19460元。 蒙志华主办此案,经联系马某,马某称其因身体状况原因在家休养不方便前往大新应诉。农某因为家里出了意外,急需钱用,听说马某因病不能应诉,心急如焚。经征求双方意见后,蒙志华决定前往龙州县马某家调解,以尽快解决问题。2012年10月16日,蒙志华带领书记员与农某一起驱车70余公里,来到龙州县龙北农场马某住所就地进行调解。 蒙志华诚恳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事后,马某不无感叹的说:“你们那么大老远的跑过来,连周末都不休息,要是我不给钱的话,那岂不是太没良心?要知道你们这样做只有受苦的份……”这不仅仅是一位40多岁生意人的感叹,更是对蒙志华一心为民,切实便民服务行为的由衷赞叹! 2010年以来,蒙志华带领雷平法庭干警开展巡回办案518件,占该庭结案总数640件的80.94%,大部分案件在巡回办案中就得到协商解决。 利用午休时间,耐心调解帮助老人讨回欠款 蒙志华经常说:“要带着感情和耐心去调解,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化解矛盾纠纷。”蒙志华这样说,也是这样做。 2013年2月6日,正是春节前夕,处处洋溢着过年的喜庆气氛,家住大新县雷平镇程某却因三年讨债无果而显得愁苦。 原来,现年71岁的程某家住大新县雷平镇。2009年9月,农某以缴纳女儿学费为由向程某借款5000元,并约定同年12月1日前偿还。借款到期后,农某支付了1000元,剩余款未再支付,程某三年来三十余次追索,但是农某均以借口拖延。随着程某年纪越来越老,生活也更加困难。2月6日中午,程某来到雷平法庭,请求法庭帮助追回欠款。 蒙志华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深感责任重大,决定要为程某讨回公道。于是,他马上驱车前往农某的住所,见到了农某的丈夫,得知农某已外出打工多年不回。蒙志华于是做农某丈夫的思想工作,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对案件予以剖析,指出农某欠债不还的行为不仅违法,更给年逾七旬的老人造成了生活上的困难,引导农某丈夫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的劝导,农某的丈夫答应代为偿还。于是,蒙志华立即召集双方到庭调解,农某的丈夫代为偿还程某借款4000元,并当庭兑现。这起拖欠时间达三年之久的借款纠纷案,仅利用中午的时间就顺利调解结案。当日中午,老人手拿着钱握住蒙志华法官的手深情地说到:“感谢法庭,感谢法官,现在我可以过个放心年了。” 雷厉风行,因势利导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多年的办案生涯中,蒙志华练就了沉着、冷静、办事果断的胆识,他因案制宜,因势利导,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扬。 陈某是重庆市璧山县人,在南宁市做皮鞋批发生意。近几年,陈某一直向大新县雷平镇某鞋店的老板黎某提供皮鞋和运动鞋。2012年12月,陈某向黎某提供一批皮鞋和运动鞋,价值2万多元。因黎某当时没钱付款,只留一张欠条给陈某,并约定2013年2月底前付清货款。货款到期后,陈某多次向黎某催要货款,但是黎某均借口拖延。2013年3月6日,陈某再次从南宁来到雷平镇追索货款时,旁人告知陈某,黎某染上赌博恶习,在外欠下了不少赌债,其本人也不知去向。为此,陈某便来到了雷平法庭,希望法庭能够帮他追回货款,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3月6日中午,蒙志华接待了陈某,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蒙志华当机立断,立即带上全庭干警与陈某一起前往黎老板店面进行调解。到了店面后,黎老板并不在店内,且黎某堂弟已经接手经营鞋店,正在清点店内鞋子数目。黎某堂弟也在大新县下雷镇经营皮鞋店一直与陈某有生意来往,双方都认识。鉴于此,蒙志华耐心做了陈某的思想工作,希望陈某能够让黎某把铺面内物品清点清楚后再设法偿还借款。最终,陈某放弃了财产保全请求。同时,蒙志华也对黎某堂弟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尽快联系上黎某,并及时支付货款,以避免因法律行为带来的不利后果。 经过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黎某堂弟同意代替黎某还清货款,并写下保证书。遂后双方当即握手言和,表示以后还会继续生意往来。当事人陈某对蒙志华雷厉风行的作风非常敬佩。为感谢法官及时、倾心调解案件。3月7日,陈某专门请人制作了一面印有“雷厉风行、尽心为民”的锦旗送到蒙志华的手里,以表达对蒙志华法官的不尽感激。 参加工作18年来,蒙志华一直奋斗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定纷止争, 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扬,也赢得了相应的荣誉。他先后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并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10月,他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称号。 面对荣誉,蒙志华看得很谈,他说,荣誉属于过去,在明天的日子里,在未来的岁月里,他将会一如既往扎根基层法庭,在平凡的基层审判岗位上,用自己的法律素养维护着法律的公平、公正和辖区的和谐,尽最大努力履行好法官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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