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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检察院采用公开辩论方式答复信访获实效
作者:赵德亮   发布时间:2013-04-02 11:22:23


公开辩论。
    日前,上海金山检察院在答复一起受害人家属不服该院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的信访案时,采用办案部门承办人与来访人公开辩论方式,对案件充分释法说理,使来访人息诉罢访,有效化解了信访风险。

    去年8月,上海金山某公司赵某与同事朱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在下班途中,赵某遇见朱某,赵某临时起意教训朱某,随后双方发生轻微斗殴,此后朱某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表明,朱某系其自身原发性心肌病发作而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此案经公安机关立案后又撤销了案件,来访人于今年2月致信金山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金山检察院经审查后同意了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并电告来访人。来访人对此决定不服,为了切实维护信访人的权利,促进公正司法和社会和谐,金山检察院决定运用公开辩论的方式答复来访人。

    公开辩论由控申科干警主持,侦监科案件承办人和上访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分坐两侧,数名检察干警和群众参与旁听。在主持人主持下,首先上访人通过代理律师表达了应当立案的理由,随后案件承办人对该案不符合立案标准也充分陈述了意见,此后双方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展开辩论。全部辩论过程中,主持人非常注意给予上访人表达意见的机会,上访人可以自己或通过律师自由发表意见。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辩论,双方均充分表达了对案件的看法,主持人汇总双方意见并请示分管检察长之后,向上访人宣读了同意侦监部门决定的答复书,在释法说理的同时建议上访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最后,上访人签收了答复书,表示将认真考虑检察机关的意见。代理律师也表示,这是其工作至今遇到的答复最完整最全面的信访件,感谢检察机关对此所做的大量工作。

    据悉,为了进一步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需要,增强办理涉检信访案件的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金山检察院近年来不断对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工作开展调研和创新。新刑事诉讼法出台后,该院又积极尝试涉检信访工作引入公开辩论等方式,努力通过新机制新方法化解信访风险。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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