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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隐私权的起因和形态
作者:项春华   发布时间:2013-04-02 10:26:10


    个人隐私权,是个人生活自由的一种体现,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个人隐私已经无法回复到随心所欲的状态,社会对隐私权的公开程度有了一定的界定,个人的抗争面对社会的处置已经是力显不足。

    现在表现突出的就是网络隐私权问题。中国是礼仪社会和人情社会,各种是非在一定的利益格局中能够合理地存在,与他人的交往超越了一定限度,掌握他人的信息作为不良企图利用就是侵权。网络隐私权是新兴权利,大量的垃圾邮件和黑客攻击使个人工作和生活的受到极大的影响。

  怎样辨别网络隐私权,笔者认为,首先要界定隐私权的范围。个人在游戏中赚取到一定的游戏币,可以折算为一定金钱,但不能等同换取。游戏毕竟是游戏,这种意义上的劳动和现实情况中的劳动有区别,正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劳动有不同的价值区分。个人玩乐和工作使用应当加以区分,利用网络在工作使用中出现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是隐私,这种隐私是可以区分程度加以法律保护的。

  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公开,社会管理就更加方便。社会对个人信息掌握得太透明,个人就没有发展的热情和勇气。个人在网络中有一定的自由,自我才有提升的空间。但是,网络是一个无法预料的载体,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大量存在。当然,最后的行为都落实在人的身上,加强自己的文明程度,银行对个人信用卡的管理就是广义网络使用权的一种表现。这是单位专网和法人控制他人网络信息的体现。

  个人隐私与第三者利益息息相关。离婚案件中债务承担、双方财产的约定,涉及到公权利和私权利的问题。个人权利高度发展,社会才有提升的空间,成为法律界的一种共识。家庭风险必然影响到社会风险,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恶意行为,是要严格管理的,但是管理到何种程度需要法律界定。

  婚姻家庭中,个人爱好在家庭中成为一种必然,收藏古玩、古画等价值不菲的物品,对这些物品价值的判断社会鉴定机构都不愿介入,司法工作者调解的难度就加大了。强行要个人作出说明,不符合现代司法的工作原则。有些行业的利益法则不太让人好理解,司法工作者进入非常难。 还有父母赠与财产的问题,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这就涉及隐私权和公开信息权的区分。

  社会利益和个人欲望总是交织在一起,个人想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有人强行剥夺你的个人权利,没有人来保护你,这也是社会的无情之处。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就是侵犯他人自由的一种表现,只不过更加赤裸裸。外来务工人员在外地奉献自己的汗水,但是他们的隐私就受到各种物质条件的限制,这是社会发展中提供机会的不均等之处。现代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但是文化素质低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

  平常人的活动,被他人加以利用,在网络上炒作,要防止这些问题很难,如何查找网络IP地址,如何阻止网络新闻,社会管理现在一时跟不上,这是利益不对等的问题。自己的感情被他人无情地利用,社会需要对此进行管理。

  自然人有自己的精神权利,精神损害赔偿是社会管理和司法中必然要解决的问题。个人精神权利的洞察能力、表达能力,如何把握自己行为倾向的度?个人隐私是当代社会极为重要的权利,没有隐私权利,事物发展的动力将失去方向,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中,保护好人格利益,这值得每个人认真地思考。

    (作者单位: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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